莘县盛瑞农机、玲月粮食 苗木种植联合社入社协议书
莘县盛瑞农机、玲月粮食 苗木种植联合社入社协议书
甲方:莘县盛瑞农机合作社、玲月粮食 苗木种植合作社
乙方:观城镇 村村民
丙方:莘县观城镇 村村委会
为了进一步发展我镇经济,有效合理利用农业+电商模式,开展订单农业。落实国家鼓励农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,保护入社成员的合法权益,减少成员农资投入,增加成员农产品收入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合作社法》制定本协议。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。
一、莘县盛瑞农机合作社和莘县玲月粮食 苗木种植合作社,是由观城镇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,本着以村民入社自愿、退社自由的原则。组建首个立足本镇,服务于农民的专业合作社。
二、莘县盛瑞农机合作社和莘县玲月粮食 苗木种植合作社,将以改善观城镇现有农村经济结构为己任,涉及粮食 苗木的种植、粮食苗木生产所需的生产材料(农资、化肥、农药和种子)、农产品的统一收购和销售、农业生产中所需的农机各项服务等。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和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,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。组织入社成员的互帮互助等
三、凡是本村村民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承认并遵守合作社章程,即可申请为社员。享受本社提供的生产材料(农资、化肥、农药和种子)出厂价格的优惠,农产品订单的价格和农机服务的优惠政策。
四、甲方提供统一收割、统一播种、统一收购、统一销售等。各项优惠政策如下:
1、化肥价格 (以厂家提供的出库单+运费)
2、农药价格 (以药厂提供的价格+运费)
3、种子价格 (以厂家提供的出库单+运费)
4、农资等涉农物资均已厂家提供出库单为准
5、小麦收割 每亩40元
6、玉米播种 每亩15元
7、小麦、玉米喷除草剂 每亩6元
8、玉米收割 每亩64元
9、挠地 每亩40元
10、小麦播种 每亩15元
11、浇地2人 每天80元
12、三马车运输 每车15元
13、测土配方施肥检测 每次5元
14、农产品价格,按照农业订单收购
15、其他 人工 每天不超过40元
乙方需要做到以下几点:
1、提供耕地产生的秸秆(提供小麦秸秆的社员可以享受免费播种玉米)
2、统一购买农资时,及时缴纳农资款。不能及时缴纳农资款的,按照自动退社处理,不在享受合作社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。
3、统一收购农产品时,及时送到指定地点。不能及时送到指定地点的,按照自动退社处理,不在享受合作社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。
4、必须对农资价格进行保密,以免扰乱当地农资市场。(泄露农资价格者,清理出合作社,不在享受合作社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)
五、本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,民主管理,规范经营,利益共享。
六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。Zui终解释权归合作社所有。
七、本协议一式三份,甲、乙、丙三方各持一份,村委会留档
甲方:莘县盛瑞农机专业合作社
莘县玲月粮食 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
乙方:莘县观城镇 村村民
丙方:莘县观城镇 村委会
签订日期: 年 月 日
联系方式
- 地址:山东省聊城市莘县观城镇李山谷村0301号
- 邮编:252427
- 电话:0635-7846199
- 法人代表:李中胜
- 手机:13906357026
- 传真:0635-7846199
- QQ:726546996
- Email:13906357026@163.com